第一章 巡查官

。」

    二十秒後,那名警員還沒從震驚中緩過勁兒來呢,車戊辰就已經拿着對方的配槍、開着對方的摩托,絕塵而去了。

    不到十分鐘,他就一路超速着來到了這個位於臨沂市郊區的「陽光青少年行為矯正中心」。

    僅從建築的外觀來看,也能看出這地方已經開了好些年頭了:那白漆刷就的牆,已是黃中帶灰之色;大門用的還是上個世紀的電動鐵柵欄,且那材料都已經生鏽變色;就連四周圍牆上的鐵絲網,也都鏽成了黑褐色。

    不過,建築正面的大字招牌,卻是比較新的,看起來近幾年才剛換過;停車場的配套設施也很先進,遠遠望去,還可以看到裏面停了幾輛價格不菲的好車。

    車戊辰站在大門口觀察了幾秒,又思考了幾秒,接着,他就徑直走了進去。

    他沒有去跟門房的人交流,因為門房那兒根本就沒人,而且大門此時也是開着的狀態。

    即便是一般人,看到這樣的狀況,多少也會覺得有些異常……更不用說像車戊辰這樣的巡查官了。

    多年的辦案經驗和嚴酷的訓練,就好似是兩根手指,只要附近一有危險的氣息,它們立刻會就開始擰動一根名為「警戒」的發條,將車戊辰的神經繃緊。

    還沒走進那棟建築的正門,車戊辰的手就已經摸到了上衣右側的口袋中,握住了從之前那位警員那兒拿來的配槍。

    聯邦警員的車、槍、i-pen等等配套裝備,都是以指紋或虹膜啟動的,且每次使用都會留下電子記錄;在特殊或緊急情況下,警員可以使用與自己同級、或比自己低級別的其他警員的裝備,但用了以後必須寫一份相關的報告說明一下使用原因,且需要物品原主通過數字簽名來進行確認。

    不過,巡查官並不受這種限制,每一名聯邦治安巡查官的指紋和虹膜,都可以啟動副局級以下(含副局級)警務人員以及所有普通公民的公用及私人電子設備,雖然這也會留下記錄,但這些記錄是fcps內部才能解碼的,對外公不公開……得看情況。

    這,就是「級別」和「權限」的意義,在這個聯邦統治下的、高度信息化的世界中,這兩樣東西,可說是確立人們在社會中的自由程度、及自我價值的最主要砝碼。

    叱——

    當車戊辰行到正門那兒時,建築物一樓的那道感應門自行打開了。隨着兩塊門板朝着兩側分別移開,一條走廊映入了他的眼帘。


    走廊本身沒什麼特別的,地面鋪着淺色的瓷磚,牆面刷着上白下淺藍兩種顏色的漆,天花板里裝着嵌入式的日光燈,散發着白色的光。

    但此刻,走廊里的情景,就有些嚇人了。

    車戊辰第一眼望過去,就看到了三具屍體,至少他初步判定是三具。

    那三人的死狀是——三個人頭,分別倒落在三灘血水中。

    說是血水,但實際上也不是「水」,更像是勾了芡的「漿」。要比喻的話,大概就是——把整個活人連同衣物一起扔進一台破壁料理機裏面,先走一波「高速破壁」,再來一發「中層攪打」、跟着就是「外煮內燉」,最後,就得到了一灘由皮膚、肌肉、脂肪、器官、骨頭、衣物纖維等物質混合而成的……均勻、粘稠、厚實、且五顏六色的滷子。

    「『能力者』嗎……」車戊辰只思索了幾秒,就在心中做出了這個判斷。

    他好歹也是聯邦政府的高級探員,各種遠超民用技術的高科武器在他眼裏並不新鮮。雖然能把人弄成這種糊糊的玩意兒……聯邦也不是沒有,但據他所知,那設備目前還處於研發階段;況且,那部機器的體積非常巨大,大到必須拆開後分別裝進數個集裝箱才能運得走的地步,不可能被用在這裏。

    因此,他迅速就排除了「用裝置殺人」的設想;而「殺人者把這三個人扔進了巨型破壁機打成鹵再灑到走廊里」這種荒謬的假設,他自然也是不會考慮的……

    綜上所述,剩下他能想到的、把人弄成這樣的手段,無疑就是「異能」了。

    「呼……」稍稍調整了一下呼吸後,車戊辰乾脆把槍從口袋裏拿了出來,平舉在身前,走入了正門。

    他一邊警覺地朝前推進,一邊思考道:「三人頸部的斷層都非常平整,兇手顯然是故意把頭留下的,但……為什麼呢?」

    念及此處,一股寒意忽在他的心中升騰而起。

    因為,瞬間浮現在他腦海的,是以下幾種可能:

    其一,兇手是想讓首個來到現場的人立刻明白地上這些都是死人,而不是打翻的醬湯或者別的什麼東西。

    其二,兇手可能是想讓警方更方便地識別死者的身份,才留下了頭部;結合上一條,說明兇手不但不懼警方的介入,甚至還有着與警方博弈的傾向。

    其三,還有可能……兇手打從一開始就想好了,這件案子遲早會有「知曉能力者存在的人」介入,所以他就用這種方式,直接告訴那些像車戊辰這樣的調查者——犯案的是一個使用能力的老手。



第一章 巡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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