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哥布林撒手

種不下去的,軍隊待不了的,有點閒錢閒工夫的,統統加入這個行列,統統都成了冒險家的預備軍,他們或做着一夜暴富的美夢,或有着揚名立萬的雄心,總之使得冒險一道不斷發展壯大至今。

    中年大叔看着眼前這個白白淨淨瘦瘦弱弱的年輕人,心裏想起一些往事,他早年也是一個小有名氣的冒險家,直到膝蓋中了一……直到因為一些事看破紅塵金盆洗手,回到老家做了一個鐵匠,卻也因着給人維修裝備,與冒險這一行業接觸頗多。

    以他的經驗,眼前這個人,前途遠大,前景光明……個屁咧,像這種白白淨淨瘦瘦弱弱的一般活不過三章,不對,是一般活不過三年。

    他起了同情,於是說道:「每年都有無數你這樣的冒險家來格蘭之森歷練,這裏雖然沒有什麼不得了的怪物,卻還是經常死人。」

    那酒客聽出了他的言外之意,卻是嘆道:「我倒不想冒險,不過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啊。」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大叔仔細品了品這句話,覺得說的很是貼切。他仿佛看見了自己,那時候也是一般的瘦弱一樣的年輕,最後卻還是回到原點埋沒無名。

    他心裏有了主意,指關節輕輕地敲了敲桌子:「說得好,你這麼年輕能明白這一點很難得。」大叔伸出手:「我叫林納斯,早年也是一個冒險家,現在是艾爾文防線的鐵匠,你要是在冒險上有什麼問題和需求,可以找我。」

    酒客嗆了一口水,連忙放下水杯握了過去:「您就是林納斯?」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人,雙鬢泛白,兩肢粗壯,小臂快趕上自己大腿了。回憶印象中的角色,確實也是這麼個袒胸露腹的模樣。

    林納斯並不意外,他在艾爾文防線是有幾分薄名:「哈哈,沒想到你也聽說過我。」

    酒客恭維道:「那是當然,新手冒險家沒有不受您接濟的。」

    林納斯:「只是做了一些微小的工作,不過是個臭打鐵的罷了。你叫什麼,看你樣貌不像本地人。」

    格蘭之森是古精靈的居所,艾爾文防線和周邊其他聚落的居民祖上或多或少沾了點精靈的血脈,外表都高大勻稱,而眼前的人一副營養不良的模樣,面骨膚色也不很相同。

    酒客:「我叫任姨……我叫九日鴇鴇,以前在我家鄉,別人一般喊我老dio,其實叫啥的都有,您叫我小鴇就行。至於出身,卻不方便透露,還望多多諒解。」說完,他敬了林納斯一杯。

    九日鴇鴇?他誰啊,什麼身份吶?

    林納斯想了想,沒有聽說過有什麼着名冒險家和他姓名相似,大概是個某窮鄉僻壤蹦出來的不知名新手。


    看他的外表和談吐,或許跟虛祖有些關係。

    不過林納斯不會貿然去追問這些,何況他本身也不大在意,畢竟歸隱多年,真有什麼風風雨雨的事那也與他無關了。

    他看酒客有些陰翳,以為是自己打擊到了他,於是寬慰道:「古諺說得好:『早上啊我還是個冒險郎,晚上啊我就登上聖教堂』。像你這樣的年輕人,只要肯打拼,未來還是很光明的。」

    ???

    酒客一臉懵逼。

    「不過。」

    林納斯頓了一下:「冒險不是一腔熱血就能成功的,選擇目標的時候要掂量掂量自己的能力。」

    「最近出了一個殺人魔。」他指了指佈告欄上貼的照片。

    「實力深不可測,性情極為殘暴。被人叫做哥布林殺手,現在各方勢力都在調查他。」

    「你可不要覺得我倚老賣老看不起人,這差事雖然利潤極為豐厚,但初出茅廬的冒險家可別想着蹚這趟渾水,九條命都不夠你死的。」

    鐵匠說的並不委婉,卻真心誠意。

    酒客聽了,配合地點了點頭。

    剛才心情有些不好,就是因為聽見其他人談論,知道自己作了什麼孽。這打鐵的哪壺不開提哪壺,酒客,也就是大馬猴本人,只好順着他的意思瞅了瞅照片,尬笑了幾聲。

    林納斯看他虛心領教,露出了孺子可教的表情,他放下酒杯,跟酒保說了一聲賬記他頭上就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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