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十稅四如何?」
十稅四,虧你也說的出來,世上就沒有這麼高的稅率好吧,你這不明擺着要讓別人罵你嗎?
你收稅倒是收的爽了,但估計所有用胡椒的人,每次吃胡椒的時候,都會狠狠的詛咒你的。
本來胡椒就夠貴了,一斤就得上千錢,你再征個四百錢稅,坑爹嘛。
不過想想歷史上,唐朝對鹽稅的加稅之厲害,倒不覺得稀奇了,他們可是敢把鹽稅直接在鹽價上加十倍徵稅的,而鹽這玩意還是人人都要吃的,不管窮富都吃,硬生生的把鹽變成了一種人頭稅。
這麼一想,征四成稅,倒還挺仁慈了,你征四倍稅都可以嘛。
想想南北朝時的南朝,對胡椒這樣的緊俏香料,完全就是壟斷貿易的,往往是直接加價十倍出售的。
嗯,好像後來宋朝也是這麼搞的。
到了明朝就更坑爹,直接把所有的胡椒官府壟斷,然後拿來當錢發官員俸祿。
產地一石二兩黃金,港口價如果翻倍成一石五兩黃金,朝廷翻個十倍,賣一石五十兩黃金,那就相當於四百貫一石,一斤也就三貫多點,跟海貿興盛前,價格似乎還有點下降啊。
這麼一算,李世民跟秦琅爺倆,都不由的有點大眼瞪小眼了。
「胡椒的稅低了。」李世民喃喃念道。
秦琅配合的道,「胡椒太便宜了不好。」
「要不,胡椒每引一石,稅後四百貫?」
「臣覺得要不乾脆四百八十貫一石好了,這樣一斤剛好四千錢,好算,沒零頭!」
李世民瞧了秦琅一眼,覺得這傢伙也太心狠了。不過心裏默默一算,如果控制到港博買後再專賣四十貫一石,一年兩萬石,那就是八百八十萬貫了。
動人心啊。
不過這樣一來,朝廷每石售價就四百八十貫,那商人們再販賣豈不得六七百一石?胡椒比現在可就要漲一倍了。
李世民既想賺這個錢,心念念着一年八百八十萬貫,又怕別人罵娘,一時有些左右為難在那。
秦琅卻故意不接話,反正就不主動來提這事,免的給李世民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