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和離(下)

半點關係。」李凌笑着說道,然後又看了眼身旁依舊軟弱無力的李樂兒:「姐,你再堅持一下,把事情都辦完,我就帶你和棠棠回家。」

    「嗯……」李樂兒只覺着弟弟長大了,自己有了依靠,便輕輕應了聲,把一切都交給他來處理。

    於是,在韋家幾名家奴異樣目光的注視下,三人迅速出門,上了外頭早停着的馬車,就直奔縣衙而去。

    因為受某些文藝作品的影響,後世大家一提夫妻離異就只會想到休妻,然後說這是古代男權社會對女子的迫害,是女子社會地位極其低下的一大表現。

    可事實上,古時的女子地位可沒有那麼低,至少被明媒正娶進家門的正妻的地位幾乎是和丈夫相等的,並不是你說休妻,只要寫一紙休書就能成的。

    所謂休妻,其實是有先決條件的,那就是必須是在做妻子的犯下了「七出之條」後才能不經任何官方而把妻子趕出家門,而這七條規矩更是條條都很是嚴苛,可不是做丈夫的隨意一拍大腿就能定下的。

    比如裏頭就有無子、淫佚、盜竊、不事舅姑(也就是不孝敬公婆),都是正理,哪怕是放到後世也是有過錯甚至可以叫人淨身出戶的。可即便真到了這一步,休妻之後女子的嫁妝也得如數奉還,這也可以看作古代對女子權益的保護了。

    然後,除了休妻之外,其實古代也有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所以也有了這時的協議離婚,也就是和離了。那卻需要在衙門重新登記,證明雙方再不是夫妻,兩家再無瓜葛。


    當然,和離雖然存在,可卻也是極其少見的事情,古人可不同於後世,結婚離婚就跟喝水吃飯一樣簡單。

    作為管着縣中婚喪嫁娶等諸般事宜的禮房便是今日李凌他們需要辦和離的所在了。當這邊的吏目聽完李凌的一番解釋後,也不覺有些發懵,這事情可太少見了,本縣幾年也碰不上一回啊。

    「韋公子,你真要與你夫人和離?」那吏目在回神後又多問了一句。

    韋誠此時已經慢慢定神,但面色依舊一片慘白,只能無力地一點頭:「正是,有勞差爺了。我與夫人實在難以過到一塊兒去,也不想耽誤了她的青春,所以就此和離。」

    「既如此,那就依你之意吧。」那吏目見人夫妻同時到場,態度又堅決,也不好說什麼,便取出相關紙張,寫上相關書文,又分別讓二人簽字畫押,再拿着東西去找上司禮房的典吏用印,並最終報到縣令那兒。

    照道理來說,這樣的事情辦着也挺快的,沒有官員會喜歡插手別人的家務事,用不了半個時辰就能把文書都辦妥,然後他們就能回去了。

    可這一回卻出了耽擱,眼看着都個把時辰過去了,依舊不見那吏目迴轉,這讓李凌又感到了一絲不安,忍不住走出籤押房,往外掃看,隨即就瞧見幾個吏員伴隨着個錦衣華服的男子大步而來。

    與此同時,韋誠也似是聽到了外頭的動靜轉頭朝外看去,一看之下,整個人也都愣住了:「五……五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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