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靈米,據說是用特殊方法種植,吃了能成仙得道。就算無法成仙得道,長久吃下去,人能飛起來。
所以,賊貴。
也只有郡城能賣得出去,賣的還挺不錯,青石縣吃得起的人家很少。
下坡的路需要一個拖住一個頂住,緩緩下去,比上坡更艱難。
兩人好不容易過了兩個坡,就累得躺地上動彈不得了。
「大爺的,什麼時候才能到郡城?」
這種程度,一個月只怕都到不了郡城。
「咱們不趕時間。」
周排骨一邊大口喘氣一邊用髒兮兮的衣服擦髒兮兮的臉,擦的大花貓一樣,又說,「要不回去再弄一輛車過來,分成兩車,就不會這麼吃力。」
「對啊,果然是念過書的人,真的比我聰明!」
陸條興奮的跳起來,馬上往回跑了。
兩個人推兩車,要比兩個人折騰一車輕鬆很多,上坡下坡的時候先停下一車就可以了。
如果只是一個人拉這車貨,也是有辦法的,一包一包扛過山頭嘛,無非就是花的時間多了而已,反正按月領工錢,一直有在幹活就行了。
陸條走了,四下無人,周排骨才把那個錢袋掏出來,打開看了一眼。
乖乖····
裏面居然有金子銀子。
一兩銀子相當於一千文錢。
算是大鈔。
周排骨幾乎沒有見到過這玩意,更別提擁有過了。
他一個月才二百五十文的工錢,不吃不喝四個月才能湊一兩銀子。
武勝國官方也很地道,為了方便流通,一兩銀子印成一個銅板模樣,也很好數錢。
金子也一樣,要比銀板更大一些,算是大鈔中的大鈔,據說一百兩銀子才能換一兩金子。
這是官方定價,不接受反駁,誰敢從中作梗,就是大罪。
周排骨緊張的呼吸都急促起來,再次確認四下無人後,才眯着眼仔細數了數裏面的錢。
也不敢掏出來數,在錢袋裏數了一通。
四塊金子,十三塊銀子,三十七個銅板。
對於他來說,這是很大的一筆巨款,他需要不吃不喝乾一百多年,才能攢下這麼多錢。
一旦被抓,判幾年苦役肯定是少的,起碼也得十幾年,甚至一輩子都休想從牢裏出來。
說自己不是賊,人贓俱獲,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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