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人員告訴託運人,二是在快遞單或者在託運人簽字的單子上以不同於其他條款的字體、顏色放大突出這一規定內容。」
姜有德抿了一口水之後又繼續慢慢說道,「現在我們的證據其實還算齊全,能證明花瓶一開箱就是碎的,現在缺少的證據是能夠證明當時工作人員沒有盡到合理提示義務的證據。」
「還有一點風險就是,對方有可能會說是令尊自己在搬運快遞到開啟快遞這一過程中損壞的,並不是運輸過程中損壞的。」
「這兩點中前者證明工作人員未盡合理提示義務的證據更為重要,後者如果對方以此為由抗辯的話,是要由他們來提供證據證明是令尊搬運過程中損壞的花瓶,這個他們很難找到證據證明,所以頭疼的是他們。」
「我明白啦姜部長,那我們現在需要做的是什麼呢?」周子瑜若有所思地問道。
「先去看看cj的物流究竟是什麼樣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