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修了煙熏法術的經驗,對於猛火法術也能加成。因此阿乙的單種法術,威力和功效比阿甲高強許多。用來攻擊阿甲,猛火的威力夠強,能將阿甲燒傷;而煙熏的附加效果也夠強,能令阿甲的法抗無濟於事,使得阿甲中招當場昏迷。
這樣,阿甲所學雖多,卻因威力不足而淪為無用花招;阿乙所學雖少,卻足以將阿甲打倒。
以此道理,修法入門時不宜多系,也不宜太多種;宜專修一系,獲得更多的專精加成,方是正道。當然如果修法者很有天分,要修多系也不是不可以。那是極少數天才。絕大多數修法者,一輩子都只宜專修一系,要修多系則進境必然緩慢,而且還未必都學得會,正所謂「貪多嚼不爛」,就會落得啥也不足以派上用場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