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的文秀,什麼都不會。
現在的文秀,其實依舊什麼都不會。
英文都學的磕磕絆絆。
但她就是自信和張狂,就是高高在上並且目空一切。
她仗的是二萬。
是對她的狼狽和惡劣一清二楚,卻依舊深愛她入骨的二萬。
文秀絲毫不羞恥,只以此為榮。
她張狂到還是從前的大小姐。
貴氣逼人的讓人不敢與之對視:「你若敢給文敏小鞋穿,我會讓我老公殺了你全家。」
別人說這話不可信。
可文秀的前身,有文家有裘家。
現在有……
男人看向她身後,沉默挑眉的兩米高二萬,噤聲了。
文秀卻緊追不捨:「聽見了嗎?」
「聽……聽見了。」
文秀又踹了他一腳,解氣了。
回頭走近。
喝了口二萬遞來的咖啡,抿唇幾秒:「你還好嗎?」
文敏抬眸,「還好。」
文秀點點頭,想走頓足,翻開小包包。
二萬已經拿出了紙筆。
文秀接過。
把紙放在他手臂上龍飛鳳舞的寫了一行電話遞過去:「這是我現在的聯繫方式,如果他後期因為今天的事找你的麻煩,你給我打電話。」
文秀抿唇補充,很傲慢:「咱倆到底是一起長大的,我懶得看你在外面丟人現眼。」
她把紙條硬塞進文敏掌心,轉身拉着二萬想走又回頭,「忘了告訴你了,我和二萬有個孩子,是個女孩,長得很漂亮,和我一模一樣。」
文秀面不改色的撒謊:「我們還舉行了一個很盛大的婚禮,有一個很大很豪華的家,我們過的很幸福,我們兩個也很恩愛,我愛二萬,但二萬更愛我。」